(2020年10月10日苍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陈胜永本人提出的辞去苍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陈胜永辞去苍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